根据《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流程
本次考核由面试和心理测评两部分组成,面试为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未参加心理测评或测评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一)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7月4日9:00至12:00。
2.面试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新校园图书馆408室、409室、412室。
3.面试候考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新校园图书馆413室。
4.面试内容:由应试者根据自己报名专业,准备自己擅长的讲课内容,时间为30分钟。
5.考生面试准备:面试人员根据抽签面试时间安排统一在图书馆侯考室休息准备待考,须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待考、面试期间禁止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二)心理测评
7月4日上午10:00--12:00考生面试结束后到图书馆四楼机房参加心理测评。
四、面试程序
面试前由学校电话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若电话号码有误或者无法接通,责任由考生自己负责。
面试(满分100分)按以下步骤进行:
1.由主考官向应试者讲解有关注意事项。
2.讲课。时间30分钟,具体讲课时间由评委现场确定,占60分。
3.考官提问。时间5分钟,占40分。
4.评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考生的实得分,实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评分须主考官、考官签字确认。
五、面试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7月2日至7月3日到人事处(图书馆7楼701室)领取准考证(需带一张两寸照片)。
2.考生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考生迟到15分钟或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进行面试时,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
4.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抽签,确定顺序,凡未参加抽签的视为弃权。
5.考生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进行面试。在面试内容、方法、要求和考生的安排顺序上,不得随意变动。
6.学校专职教师选聘工作领导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拟聘人选,报学校研究审定后在学校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报考信息存在作假或其它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出现的缺额,在同岗位面试成绩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