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与师生双向沟通机制,搭建师生与校长直接沟通的渠道和信息传递的桥梁,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校长信箱”使用功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长信箱”作为学校与师生沟通的唯一线上官方渠道,是学校倾听师生员工心声的重要平台,是学校了解校情民意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学校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载体。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校长信箱”规范使用相关工作。
二、为进一步规范“校长信箱”使用功能、保证全校师生可以通过“校长信箱”有效反映意见和建议,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操作培训工作。
三、对师生反映到“校长信箱”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审计处将根据意见和建议的类别及时指派到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应本着为师生负责的态度,及时核实情况。对于需要解释的问题,在平台上做好解释回复工作;对确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入调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答复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和解决;对较为复杂的问题,原则上应在一周内答复和解决;对一些特殊的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做出实质性解决的,应说明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做好反馈工作。在办理“校长信箱”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追责。
四、广大师生反映的问题应做到客观真实、实事求是、表达清晰、有据可查。严禁发表违反法律法规、侮辱人格、恶意攻击或不符合事实的言论。另外,相关意见和建议办理部门须对问题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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