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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根据《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鄂职改办〔2022〕4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职称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从2021年度开始,经学校评审取得的高、中、初级职称,全面实行职称电子证书。

实施职称电子证书后,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已发放的原纸质证书继续有效。

二、使用效力

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有相应级别职称,可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聘任的有效凭证。

三、查验方式

个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经过实名认证登陆后,进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查验”事项,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电子证书查验、下载和打印。

四、其他事项

(一)若查询不到相关数据,原因有三:

1.相关职称发文程序还未完结;

2.相关数据未报送成功,如照片信息缺失;

3.相关数据不符合要求,审核未通过。

(二)已有纸质职称证书的,将根据湖北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建设的推进情况,分期分批开展申领电子职称证书的工作。

(三)为防止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在非本人授权情形下使用,特加注在专业技术职称电子证书上设置使用场景和有效期信息,以保证持证人员的权益。从申请加注当日起计算,90日内同一证书可有效加注1次,有效期限为90天;超过加注有效期,需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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