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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 学校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1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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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现场(吴曦/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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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部长杨中刚宣布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吴曦/摄)

本网讯(记者 涂绪梦 邓叶琼/文 吴曦 邓叶琼 张婧欣/图)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我校在大学生广场华表前举行第五届法制宣传月开幕式。学校党委宣传部部长杨中刚,校团委副书记谢晖,法学院副院长曹召胜、法学专业负责人汪燕出席开幕式。

曹召胜致辞。他指出,“开展宪法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是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形式,也能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树立知法、守法、用法的理念,并希望,学生能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学习法律,并在实践中得以运用。

谢晖宣读活动方案。她就活动目的、主题、时间、组织单位和具体安排进行介绍。

杨中刚宣布学校“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系列活动正式启动后,我校社会弱者维权中心积极响应,分别在大学生广场和风雨桥举办“校园普法”和“社区送法”活动。

活动现场,维权中心志愿者为学生与市民发放法律宣传手册,宣传劳动法、婚姻法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校园普法”以展板、实务案例分析等形式在大学生广场向全校师生普及宪法知识,告诫广大师生知法、懂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社区送法”活动在风雨桥为市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决群众生活中的法律疑问。

据悉,自开幕式至12月27日,本次法制宣传月将陆续开展校内普法、校外送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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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为市民解读法条(邓叶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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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召胜、汪燕参与咨询(邓叶琼/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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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晨读宪法(张婧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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