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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法制宣传月活动隆重开幕

发布日期:20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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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黄晓波 田甜 江岁月)为贯彻落实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响应团省委号召,12月4日上午由法学院、恩施市司法局、湖北民族学院社会弱者维权中心、法苑学社、社会工作者协会、大学生瞭望社、民族文化研究社等联合举办的法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我校行政大楼前隆重举行。学校党委委员、宣传部部长洪雁,党委委员、法学院院长邓辉煌,法学院副院长司马俊莲、罗成富,恩施市司法局局长官伟立,恩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任兴文等领导应邀出席,整个活动由我校社会弱者维权中心主任汪燕博士主持。

邓辉煌院长首先致辞,他指出,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种矛盾的多发时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刻不容缓。他强调,学校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大学生要增强法制宣传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月系列活动,推动“五五普法”,迎接“六五普法”,为建设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官伟立局长发表讲话,他希望大家以此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出校园活动,提高法治素养,接受法治洗礼,努力成为法治文明的使者。

随后,司马副院长介绍了此次活动的系列内容。她指出,要坚持“一条主线、两项教育、三个作用、四个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发挥院系专业特色和响应国家治国方略相结合,加强院系学科建设和培养团员青年法治理念相结合,感恩社会与奉献社会相结合,促进校园和谐和构建社会和谐相结合。接着,罗成富副院长对本次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希望各个组织单位加强协作,狠抓落实,积极总结,着力宣传,创建校园品牌活动;希望各位参与者高度重视,倍加珍惜,积极锻炼,多出成绩。

最后,党委宣传部洪雁部长宣布本次“12·4”法制宣传月正式开幕。

据悉,本次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共包括“法治风·学子情”法制宣传图片展、“情系社会·法暖人间”法律咨询、“法律情结·和谐民院”、法律意识调查、法制大视野论文大赛、法律知识竞赛等十项活动,还将在我校行政大楼前和恩施市硒都广场同步设置咨询台,向社会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关键词: 法制 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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